我应该原谅他吗?
我和前夫是在2004年离婚的,离婚时我劝过他让他别抛弃我和女儿,可他很绝情的头也不回,我当时都有死的滋味了,(因为他是我的全部,我是一个孤儿我把我所有的爱都给了他,我当时的无助和心痛和苦苦哀求也唤不回他的心)可看到女儿时我知道我还有责任啊.....我不能叫女儿没有妈妈呀!现在想起我的心还好痛好痛,离婚后他不要小孩,我也没工作一个人带着女儿很辛苦,让他给生活费他不给还会骂我,现在我自己找到了工作让自己和女儿的生活稳定了下来,也经人介绍认识了个男朋友,可前夫现在和那个女人分手了,要和我复婚,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我好迷茫啊,希望大家给我一点真诚的意见。谢谢!!
参考答案:不要对这样的人有任何的恻隐之心 记住一点 你们一旦有了孩子 爱情就应该让位于家庭的责任 这样一个对家庭不负责的男人 接受他只会给你的家庭带来更多的灾难 你不是很爱你的女儿吗? 既然爱她就不要再让她受任何的伤害了 不要让家庭的幸福成为你所谓“爱情”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