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行人让机动车还是机动车让行人?
人按照交通规则直走,轿车按照交通信号灯右转,
这时,一般来说,行人为了避免被车碰到,
都选择快走或停下来,
我想问,到底有没有规定或法理依据,
此时应该谁让谁先行?
(另外,我觉得这种交通规则——
就是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时也有机动车在交通规则允许的情况下
路过有行人正在通行的斑马线——
是非常不应该和不合理和不文明的现象。)
参考答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与行人应分道行驶,过马路时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机动车避让行人。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避让行人虽没有明确规定,但道交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现由保险承担赔偿损失,超出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这样看来还是机动车避让行人为主。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导致发生事故可以减轻机动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