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能不能判给我?
我与现在的妻子结婚前只与一个女子没办结婚证同居了一二年,不知这算不算二婚。她与我结婚前我不太了解她的情况,问年龄,她说是二十六、七,问她到底是六还是七,她只是反正比我小,直到我提出要到她家看她父母时她才告诉我以前她与一男子打过结婚证,但没有举行仪式,我都信了她。在我家人的催促下我与她认识半年就结了婚(只举行仪式)。同居后感觉一切还不错,于是我想要孩子与她好好过。怀孕后才想到要去办证,办证时才看到她的户口,上面记载是1971年生比我还大一岁,因为她已怀了孕,我不想气她,尽管她歁骗了我。在登记处工作人员一看她的户口本就说她结过婚,她说没有,人家说你没有结过婚上面怎么有计生机关盖的章,这是办过准生证。她无语,半天才说是错了吧。我转身出了那个门,我太信她了,可想想孩子是无辜的,已经四个多月了,看她平时还都不错,就认了吧。就这样我们的女儿于2006年3月26日来到人世间。
参考答案:是否结婚,是看有没有结婚证,和婚礼没关系,难道这也不明白?
一般来讲这种情况会判给女方。但你可以找证据证明她没能力抚养孩子。但也要到孩子一岁以后吧,因为孩子要哺乳。
看你说的,你们现在没结婚,这种是很难说,要看法院法官的理解。
说这么多没有用,这都不能算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