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的朋友帮帮我这普通老百姓吧..谢谢
请大家帮帮忙,事关人命啊。。谢谢。。我的家人是一名长途汽车的乘务员,2006年底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了车祸,车祸原因是我家人乘坐的汽车追尾了,与一辆油罐车相撞,整个事故的责任人是我家人所坐的那辆汽车的司机的责任,我的家人也因为这场车祸,失去了一条右腿(从胯骨往下保留了10—15公分),现在汽车的所属单位,也就是我家人做为乘务员所服务的长途汽车客运单位,由于以前我们没有与其签署劳动合同,目前他们不承认这种劳动关系,而且,他们说没有给乘务员没任何保险,我应该怎么办啊? 此类交通事故应该有哪些赔偿? 赔偿的额度是怎么介定的? 此类事故是应该通过调解来解决好还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好呢?如果驾驶员也没有与其公司签定合同怎么办?请给我讲一下这个事情的处理流程可以吗?还有,如果驾驶员在行驶的过程当中,发短信,所以才早成的这场车祸,那请问,司机要负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是这样的,驾驶员事故的责任由交警部门直接追究,至于您家人的问题,虽然没用签订正式的佣工合同,但是您的家人已经与长途汽车公司存在实施雇佣关系,法律上同样是认可的(您如果能提供您家人为该公司工作过的证据则更好),像这样的劳动纠纷,您可以先去找您当地的劳动纠纷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如果不成,可以进行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