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利问题
我的姥姥的爸爸在北京有一套住房,我姥姥的爸爸在去世时立遗嘱将此套住房留给我姥姥、我姥姥的哥哥和我姥姥的弟弟三人,因我姥姥和我姥姥的哥哥均不在北京居住,所以此套住房一直被我姥姥的弟弟及其子女居住,现在我姥姥和我姥姥的哥哥均已去世,我姥姥的弟弟在世,请问我姥姥的子女及我姥姥的哥哥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此套住房?
参考答案:有,这是有法规明文规定的,属于继承法中的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分割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所应继承的遗产即视为本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再次继承的一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