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开诊所吗?
我是苏医临床医学系毕业的,现在工作了3年多,已经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而且也注册了,但在放射科工作,执业证书上执业范围是影像和放疗专业,换种说法就是,我和同时期招来的同学除了执业证书上的执业范围不同以及现在从事的科室不同外,其他都相同,都是本科毕业,临床医学系,请问各位大哥大姐,我今后能不能开诊所?有没有处方权?能不能转到临床科室?拜托各位大哥大姐,谁能告诉我?谢谢!
参考答案:想成为医疗机构的法人,必须具备一下几个条件:
一、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三、具有当地户口;
四、具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质。
其中前三条是全国统一的硬杠,第四条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求不同。对于法人的执业范围,目前国家还没有具体规定。
关于你的执业范围问题,如果你想要转为临床,就必须进行执业范围变更,变更条件如下: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也就是说,只要你取得的是临床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具备了上述任一条件后,即可向你的注册批准机构申请进行执业范围变更,变更后即可从事相应范围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