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交停薪留职费(大部为养老保险)与另一养老帐户有重叠时,以后合帐户操作时如何划分个人帐户金额?
目前养老基金是由各统筹地区分别征收、支付和管理的。由于各地区在经济发展、人口结构、收入待遇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为了防止外地人员的流入,各地普遍严格限制跨地区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基金转移。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管理格局,使得各统筹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只能管理本地区参保人员的有关情况,而对参保人员在异地是否曾参保则无过问。特别是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国有企业产生了许多停薪留职人员,在原地区已参保的情况下,这些人员中有许多人又流动到异地就业并理所当然地参加当地的养老保险。此外,还有部分人由于异地购房,加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困难,同时考虑到在原籍工作年限长、舍不得放弃等原因,不得已在原有地区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他们又在户口迁入地重新参加养老保险。以上这两种情况的当事人,不管他们的主观动机如何,易形成养老保险双帐户的现象,而随着国家对养老基金加强监管力度,合帐操作会迟早来临,这时:
停薪留职人员形成事实的双帐户养老保险后,个人所交停薪留职费(大部分为养老保险)与另一养老帐户有重叠时段时(比如交叉重叠了几年或几个月,以后合帐户操作时如何划分个人帐户金额?
据我所知个人停薪留职费至少包括:8%养老个人账户金,20%养老社会统筹金,还有失业保险等。但是你在停薪留职期间到异地工作,也参加了异地的社会养老保险(企业代缴或自缴费),形成养老双帐户。此时重叠的8%的养老个人金在合帐操作时可以累入个人养老帐户;但另外20%的养老社会统筹金又如何办?这部分钱缴了两份,若其中一份20%不计入个人账户是否白缴了?
参考答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转移并不困难啊
主要是转入地的社险办向转出地的社险办发函
其它的手续都比较简单
但只要按照转移规定办好手续
完全可以把以前交的钱转移到现在户口所在地、工作所在地
没有必要交双户
即使重叠交了
有一天合并的时候
之前在其中任何一个地方交的钱里
大部分是被社会统筹掉的
所以还是按照规定办转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