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事请求帮助,法律赔偿问题?
希望懂法律的人士帮帮小弟,感激不尽?!!我叔是一名村长,因公事,被地痞打成左耳耳穿孔,(我叔没还手,对方连续打3拳,场地在信用社).而且在我叔住院期间,还威胁赶快出院,我叔33岁,上有父,下有两孩子,对方说私了,只给几千,你们说合适吗?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说的越详细越好 谢谢了
参考答案:1、既然已经左耳耳穿孔,那么可以构成轻伤以上,建议你可以报警,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话,可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提起民事赔偿
2、赔偿金额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