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有权收回我的年终奖吗?
我在2007年1月辞职,劳动合同是在2005年7月签订的,为期一年,此后没有续签过,2006年7月合同到期后,又继续工作到了2007年1月,并在辞职前领到了2006年度的年终奖。
但是劳动合同中除了每月工资有详细规定外,对奖金没有具体说明
递交辞呈后,公司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冻结了我尚在银行中没有取出的年终奖
我询问银行,银行回复说因为银行是代发工资,公司提出这笔资金有差错要求银行冻结,银行就如此操作了
而实际情况是公司对我提出辞职不满
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没有列入劳动合同中的年终奖我能要回来吗?(和我同等职位的同事都有年终奖的待遇)
参考答案:公司无权收回。你与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你想辞职,公司无权阻止你。奖金是你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你为公司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公司应该支付你的工资报酬的一部分,因此,即使你辞职了,公司也无权扣押你的奖金。你在辞职前已领取了06年的年终奖,应该在领取时,公司会给你书面的年终奖领取的凭证吧,保存好这份书面凭证,你可与公司协商解决,如不行,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