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我是一个中学生,我想做一个有关色彩在生活中运用的ppt,可是苦于找不到这方面的资料!
大家帮我一个忙吧!我要有关城市色彩,以及色彩运用的科学,下个礼拜就要用了,真的很急!
参考答案:那么,如何规划设计城市的色彩呢?这里,首先需要澄清一个概念。
提及城市色彩,很多人会产生错觉,认为色彩就是五颜六色,就是红黄蓝绿紫,城市色彩,就是用各种“最美”的颜色装饰建筑、装扮城市。实际上,色彩本身是没有美丑之分的,所谓色彩美,完全美在色彩与色彩、色彩与环境的搭配上。人们视觉认为最美的色彩,如果出现的地方的不对,或搭配的比例不协调,便可能是最丑的色彩。譬如绿色,作为植物生命的体现,它永远是城市中最美的色彩,无论建筑物色彩怎样混乱,只要被绿色植被遮掩,就会化丑为美。但如果整座城市被涂上绿色,却可能使人产生阴森、恐怖的联想,这是色彩心理学规律使然。譬如大红大绿是色彩运用中的大忌,但“万绿丛中一点红”,却是美的图画。再譬如,“五色令人目盲”,色彩杂乱容易产生视觉污染;但如果色彩过于单调,呆板,同样会使人产生视觉疲劳。因此,正像绘画中色彩运用没有一定之规一样,城市色彩运用也没有刻板章法。这里,我只能阐述几条基本原则:
1、突出城市中自然美、人类美原则
人类的色彩美感来自其“自然向人生成”历史进程中,来自大自然对人的陶冶。对人类来说,自然的原生色总是易于接受的,甚至是最美的。因此,城市的色彩永远不能与大自然争美,而要尽量保护突出自然色,特别是树木、草地、河流、大海、甚至岩石的自然色。青岛新修的滨海步行道,用黄褐色原木架构,既体现了对自然的尊重,又使其溶于海滨景色之中,便是非常成功的案例。青岛香港路和东海路人行道上,保留了许多天然礁石,构成了城市中一道独特的风景,这也是值得肯定的明智之举。青岛老城在规划时,所有通向海的道路都敞开着,既向自然借景,又将海的色彩融入城市,而东部新区,许多通海的道路被堵死了,城市便缺少了一块最美的色彩,这是令人遗憾的。
西方先哲说,最美的猴子对人类来说也是丑的,人总是以人为第一审美对象。因此,在城市色彩设计中,要尽量使大面积的色彩不张扬、不艳丽,以突出人的美。巴黎街头最美的风景就是时装女郎了,而巴黎的地面、墙壁都是素雅的灰色、米色,这便突出了流动人群的色彩美。而我们许多城市的商业街,往往从脚底到头顶,到处都是争奇斗艳的色彩:脚下是艳丽的红地砖,头上是飘动的彩旗;商店外墙,则是大幅商品招贴画;人行道旁,还矗立着灯箱广告;行走其间,人的色彩、人的美,几乎被淹没了。这只能令人感叹,我们太不懂得尊重和突出人的美了。
2、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原则
城市色彩一旦由历史积淀形成,便成为城市文化的载体,并在不断诉说着城市的历史文化意味。因此,历史文化名城、古城,为了延续城市的文脉,城市应尽量保持其传统色调,以显示其历史文化的真实性。如果城市原有风貌已被破坏,起码在历史建筑、文化古迹周边的建筑,其色调必须与古建筑色调相统一。法兰克福的旧城在二战中被严重破坏,现存某些古建筑周边便注意这种协调,譬如用米黄色做外墙涂料,形成一个色彩小环境。据说,北京皇城根一带的旧城保护,已开始注意这一点了,这是值得庆幸的。否则,皇城被淹没在更加金碧辉煌的玻璃幕墙建筑群中,北京的历史文脉就彻底被葬送了。
3、服从城市功能区分原则
如同人的服饰要服从人的身份一样,城市色彩也要服从城市的功能。这之中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指城市的整体功能,一层指城市的分区功能。一座商业城市与一座文化或旅游城市,其色彩自然应该有所区别,一座大城市与一座小城市,其色彩原则也应有区别。对于像香港这样的商业大都市来讲,城市色彩服从于商业目的,即便色彩有些混乱,人们也能容忍。但对于像巴黎、维也纳这样的文化名城,假如其城市色彩混乱,便对城市形象有绝大损害。米兰作为意大利最早的金融中心,其老城色调非常凝重,而威尼斯,作为旅游城市,其老城色彩则活泼得多,这两者是不能置换的。相对说来,欧洲一些旅游小城,其建筑色彩都比较艳丽,给游客留下鲜活印象;而欧洲的大城市,其建筑色彩都比较淡雅,追求一种宁静的感觉,避免色彩火爆而形成“噪声”。
从城市区域划分来说,市行政中心(或广场)的色彩,一般应凝重一些;商业区的色彩,可以活跃一些;居住区的色彩,应素雅一些;旅游区的色彩,则要强调和谐悦目。这些原则是城市色彩规划的通则,譬如用适当色彩手段将居民小区与商业街区区分开来:居住区不应出现广告,便是实施城区功能色彩区分的重要手段。与此同理,城市单体建筑的色彩也要服从其功能。像立交桥等大型基础设施,其混凝土本色既显出力量感,又接近自然色,没必要弄巧成拙地进行粉刷。像高层的办公写字楼,则不宜用轻浮的色彩,而像街头电话亭、候车亭等临时性公共设施,则可以采用相对明快的色彩。只要我们能制定包括建筑色相、明度、饱和度在内的分区色彩控制标准并严格执行,便能逐步解决城市色彩混乱及平庸问题。
4、城市色彩构成和谐原则
和谐是色彩运用的核心原则,也是城市色彩的核心原则。这里的色彩包括所有城市色的构成因素:自然的、人工的;固定的、流动的;永久的、临时的等等。这里的和谐,是要求城市色彩在变化中、差异中的实现统一或协调。如果色彩没有变化,差异,就无所谓和谐;但变化、差异过大,也就没有和谐。城市色彩的协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人工色与自然色或与城市自然环境色彩的协调,一是指人工色与人工色或与城市建筑环境色彩之间的协调。
城市色彩首先要与自然环境色彩相协调,一座被绿色森林或蓝色海洋拥抱的城市,其色彩自然应区别于内陆城市或特大城市。绿色环绕的小城,色彩运用即便大胆一点,也不至破坏城市色彩的和谐。欧洲旅游小城,像茵斯布鲁克、萨尔斯堡的建筑色彩鲜亮,原因也在这里:小城外面环绕的往往就是大片绿色的河流山林,或者是冬天的皑皑白雪,这样,城内街景的暖红色调,便比较容易找到平衡。而海洋中的城市,如果色彩过于素淡,城市会失去生机,所以,威尼斯虽以暖红为主调,却不给人色彩嘈杂的感觉,反而显得生机勃勃。总之,在存有自然色的情况下,我们应尽量使其构成城市底色,使文化色服从自然色,这是使城市色彩和谐的捷径。青岛老城的色彩便是典范。所谓“红瓦绿树碧海蓝天”,其中只有“红瓦”是人工色,其余全是自然色。这些自然色并非青岛独有,而是所有沿海城市共同拥有的自然财富。为什么青岛却能将这些自然色“贪为己有”呢?就在于青岛旧城的规划中,巧妙地借用、利用了青岛的自然色,实现了人工色与自然色的和谐统一。
在没有或缺少自然色的大城市或城市新区中,如果又没有特定传统色的话,其城市主色调应偏中性,然后,分功能区、分建筑结构,围绕主色调搭配色彩。一般情况下,大面积建筑立面色彩应靠近主色调,留下色彩变化空间,给建筑细部(窗户、门庭、招牌等)以渲染变化的机会。特别是体量巨大、结构复杂的建筑,应用统一色彩,使之溶于城市色彩整体构成中;体量小但结构雷同的建筑群落(譬如公寓建筑),则应通过对凉台、门窗色彩的变化设计,使整组建筑产生视觉的生动感、节奏感或韵律感。城市中的新建筑,必须照应周边建筑已形成的色彩环境,如果原有建筑色彩非常不和谐,则应使用能中和色彩冲突或形成过度色的建筑色彩,而绝不能标新立异,再别出新彩,乱上添乱。但无论城市色彩主调如何,硬化地面都必须接近自然色,接近石板、石砖的色彩,避免大面积使用彩色地砖使城市色彩结构失重,破坏色彩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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