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经鼓琴,魏文侯起舞”这一篇古文翻译
魏 文 侯 改 过
师经鼓琴,魏文侯起舞,赋曰:“使我言而无见违。”师经援琴而撞文侯,不中;中旒,溃之。文侯谓左右曰:“为人臣而撞其君,其罪如何?”左右曰:“罪当烹。”提师经下堂一等。师经曰:“臣可一言而死乎?”文侯曰:“可。”师经曰:“昔尧舜之为君也,唯恐言而人不违;桀纣之为君也,唯恐言而人违之。臣撞桀纣,非撞吾君也。”
文侯曰:“释之,是寡人之过也。悬琴于城门,以为寡人符;不补旒,以为寡人戒。”
翻译:乐师经(人名)演奏(古)琴,魏国的文王(因是诸侯国,故称侯)随音乐而舞蹈,(并依旋律)和道:“让我的话没有人违抗。”乐师经拿琴撞文王,没撞到;撞到了帽子,(帽子)破了。文王对左右的人说:“作为
臣子而撞他的国王,他的罪是什么?”左右说:“罪该受烹煮(刑法)。”抓乐师经到堂下第一级台阶。乐师经说:“我可以说一句话再死吗?”文王说:“可以。”乐师经说:“过去尧舜当国王的时候,唯恐自己的话别人不反对;
桀纣当国王的时候,唯恐自己的话别人违抗。我撞的是桀纣,不是我的国王。”文王说:“放了他,是我的过错。将琴悬挂在城门上,用以作为我错误的凭证;(破的)帽子不要补,用以警示我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