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如何判刑?
盗窃人是我老公,他在一家公司试用期间因没有出单被辞退(试用期间没有薪水,所以对公司有点怨恨),离职那天中午他拿走了一个同事的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是个人的,不是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当天下午就被追回,那同事也说不起诉他了,可是警察却说起不起诉已经跟他同事没有关系了,这种情况应该属于什么?他现在已经关在看守所15天了,我现在很担心他会被判刑?不知道他这种情况严不严重?会不会被判刑?他也是第一次出现这种事情,以前从来没有过,他家里人都不在北京,都很担心他,现在不知道他的案子进展如何了?我也不知道上哪去查他的案情进展?有谁能告诉我吗?谢谢了!
参考答案:500~2000元以上就构成盗窃罪了,盗窃罪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并且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一到四日。
你老公只是偷了一台笔记本,不属于刑诉法规定的可以延长拘留到30日甚至更长的情况,且未对他实行逮捕也未通知家属,应属于程序违法了,你可以向拘留他的公安机关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但受刑事处罚是必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