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区划
我国有三级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但从网上看到有的说是四级区划?什么意思?我国的区划和五级政府架构有何关系?另外地级市是属于什么?区划还是政府架构?期待详细回答。
参考答案: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 省 、 自治区 分为 自治州 、 县 、 自治县 、 市 ; 较大的市 分为 市辖区 、县; 自治州 分为县、 自治县 、 县级市 ;县、自治县分为 乡 、 民族乡 、 镇 。实际上,到2005年除4个 直辖市 和 海南 以外,除少数省的局部地区实行省直砡县、县级市外的省、县、乡“三级行栿区划制度”外,其他省、 自治区 均实行“四级行政区划制度”即:
- 第一级:省、自治区;
- 第二级: 地级市 、 自治州 、 地区 、 盟 ;
- 第三级: 县级市 、县、自治县、 旗 ;
- 第四级: 乡 、 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