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纠纷 专业律师请进
我二○○五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于二○○五年十月签定《房屋定购意向协议》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购房协议》明确约定二○○六年八月三十日交房,但直至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才交房。至今既不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也不交钥匙,据房地产公司内部人员透露,我所购买的那套房子于二○○六年六月又被重复卖给另外一家并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而那一家购房的人至今也不知道房子之前已经买了出去。
《房屋定购意向协议》中约定:
五、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若乙方提出退房,所付定金无权请求甲方返还;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到甲方售房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乙方逾期不来办理,应视为放弃与甲方签定合同,甲方所收定金概不退还;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后将所定购的房屋另行出售,则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六、交房时间:
甲方交房时间定为2006年8月30日将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外: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2.由专业公司施工的配套工程未完善时,甲方可以推迟交付使用时间。但最多不得超过协议规定时间60天。
我和房产公司签《房屋定购意向协议》时,房产公司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产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未向我出具书面通知,在我得知后主动去房产公司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房产公司都以未交房为由,拒签合同。其次,我和房产公司签定的是《房屋定购意想协议》,而另外一家签定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我签定协议在前,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能否凭借《房屋定购意想协议》请求法律援助,要求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拿钥匙,以及办理《房屋产权证》和赔偿违约金,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参考答案:两种方式:
第一:起诉退钱,是双倍返还的,因为一房二卖
第二:起诉签订合同,办理产权证,以及违约金、各种损失。
这事你得抓紧。。
你可以参考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