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法院超审限应该怎么办?”!!!!
青岛市市委组织部施法市南法院中邪弱者无助
1999年.因交通事故我丈夫迟勇被肇事车辆(市委组织部)撞伤。04年11月经法医鉴定为;重度颅脑曛损伤,外伤性精神障碍,外伤性癫痫,智力伤残2级 。
2005年3月,我丈夫依法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受理了本案(案号为;05 南民字第10871号 经办法官曲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多次开厅审理,但至今没有结案。我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程序应在六个月审结……..
我认为本案是一般的交通肇事案,市南区人民法院在近两年的时间里迟迟不予以判决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该行为严重地侵犯了一名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本案受害人的家属,每时每刻面对智力受到严重伤害,精神不正常的丈夫。历经八年时光,照顾病残丈夫,已在经济,体力,和精神上严重透支,再加上这漫漫的诉讼之路让我在精神上几乎崩溃。
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恳请依法督促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尽快作出一审判决。
参考答案:本案是否一般的交通肇事案
是由法院认定的
对法院的审理工作有异议
建议向上级法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