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证的问题,请求大家帮助啊!!!!!
是这样的,我家自己建了一栋房子,那时候办理的房产证户头是我爸爸。后来我父母离婚,父亲跟另外的女人结婚到现在有7年了。
我想知道的是,怎么样做才能使那栋房子完全属于我,(我的意思是不能让那个女人分到一点,我不是要抢我父亲的房子)
如果我不做任何事情,房产证继续是我父亲的,那我父亲百年以后,那个女人是不是该栋房子也有份?如果按法律继承的话,我和那女人分别能拿多少?
说下那女人的情况,她有一女,不过是判给她父亲的。我自己是跟我母亲过的。
那如果我想把房产证过户为我自己的名字,(当然这是我父亲同意的,只是不让那女人知道,我父亲当然是想把房子全部给我的),那我需要做些什么?我父亲和那女人结婚7年了,房子过户给我,法律上需要那女人的同意吗?(房产证是他们结婚前就有的)
谢谢大家的帮助,最好用自己的话回答,谢谢!!
参考答案:可以的过户给你的,因为那个房子是你父亲和你继母结婚之前的财产。按照新的婚姻法,婚前财产不能算做共同财产的。只要你房产证的登记日期比你父亲后来结婚的日期早,那么就不需要征得你继母的同意就可以转让给你。
只要你父亲同意,那个方式随时都可以转到你的名下!可以按照正常的赠与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