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架的问题,专业人士请进。无聊人免谈。
由于被打人先动手,我方人还击,以致被打人轻伤。
到医院后,医药费才138元,但被打人要求我们赔5000元。
这是否是讹诈的行为。
参考答案:斗殴治人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民事纠纷,要考虑过错进行赔偿,但“被打人先动手,我方人还击”并不是认定被打人应当承担主要过错的有效证据。在实践中,斗殴多以责任自负。
医疗费138元应当赔偿,但是凡当事人主张赔偿,必须提供足以证明被损害的时间、地点、方式、起因、经过及在场人的证据,证明损害程度的验伤报告、诊断证明、门诊及住院病历、治疗费、医药费票据以及计算误工减少收入、专事护理的依据,伤害致伤或死亡需要赔偿必要生活费或抚养费的证明材料等。
前段概括了赔偿的主要范围,而且轻伤的范围有比较严格的认定标准,138元甚至较难构成轻微伤,一般来说折腾那些个证据耽误的还不止那几百块钱,所以合乎人情调解处理,是赔偿医疗费的基础上适当补偿些个营养费误工费什么滴。
当然如今的世道,理直气壮的前提还是仍然有够硬的拳头,不怕再来一次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