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对他人给被监护人造成的车祸负什么责任
我的小孩放在家政全托,但未签定正式合同,上月在放学路上,因为家政的工作人员没拉着小孩过马路,造成被一辆摩托车撞成粉碎行骨折!我想问一下,家政是否对小孩负责?如果负,有多少责任?
参考答案:请求家政公司承担医药费,可以依据这里讲的这些理由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如果对方拒绝的,就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应当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祝你们好运。
家政是要承担责任的。
没签定正式合同不影响家政服务合同的存在和效力,由于家政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了小孩的受伤,应当为自己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家政人员和家政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你们可以向家政公司主张权利,要求家政公司进行赔偿。
具体责任应当根据家政人员的过错来确定,应当由肇事者和家政来共同承担。
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