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能得到这房子吗?
由于我生母逝世我的父亲于97年找了一位老伴,时至今日由于两人不合其实是后母要闹离婚。现在二位老人住着三间平房我住在另一套住宅楼里。由于二人协议离婚未果,我的后母要求把三间平房给她,父亲很不情愿~的的确确房子是我父亲一人买的她根本没出过1分。二人僵持着后母要去法院起诉:要么给她平房要么她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将我的住宅也要分割。我住的房子是在2001年单位集资建房时分给我父亲的其实就是我以我父亲的名义买的房,大部分款项是我自己拿的有一部分是父亲出的(后母也未出一分钱),现有土地使用证名字是我本人 房产证还未办理,我也有买房时的收据落户名是我本人。请问她能分割我的房子吗?
恳请专业人士能给与解答 谢谢
参考答案:1、三间平房是你父亲婚后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都是共同财产。因此,三间平房如果你父亲和后母对此财产的归属没有作出约定,就属于共同财产,你后母在离婚时可以分的一半。
2、另一套住宅楼土地使用证名字是你本人的,买房时的收据落户名是你本人,如果是以你的名义签订合同,并申办你的房产证,那么就足以证明该房产是你的财产,不属于你父亲夫妻共同财产,她是不能得到这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