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律帮助
我现在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因为这家公司是上海市实习基地,所以有分公司由国家机构承担,另一部分公司付现金,公司的结帐是从1月21-2月20日,2月25日发工资,(打个比方),我11月初进公司,12月25日才拿到另一部分(公司发的现金),
另外,我的领导今天对我说,欠我的钱要到第7个月才补给我,我担心自己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失,但又说不出硬道理来,
请各位朋友帮帮忙,如果是真心帮助我的,就回答,如果不是,那就不要回答了,谢谢!希望大家能提供铁证,能一击既中,能扳倒他们的好方法或者提议.
参考答案:<<劳动法>>
劳动者有按时拿到全额工资的权利.
放心大胆的要吧.
他们没有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