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住房的产权应该归谁?当房屋产权与遗嘱冲突时,取信于谁?
事情是这样的,最先(80年代)我爷爷在其单位是住的单间,后来我父母结婚带着我住到他那,这单位就按我们的人头分了一套较大的住房,好象是两间还是两室一厅。后来我爷爷和我父母之间有了矛盾,我家就从他那搬出到父母自己单位的宿舍(但我爷爷有事我父亲一直还常去,不能说没有赡养照顾)。而我爷爷还住在那套较大的房里,在01、02年时(具体时间不祥)在我父亲到我爷爷那帮其料理一些家务时,我爷爷与我父亲发生了较大的冲突,致使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而在那次冲突后不久,我爷爷单位按原住房面积分了福利新房,以很小的代价分的了面积更大的一套住房。今年我爷爷去世,02年立下遗嘱,住房没有分给我父亲。请问,我父亲在这套住房中是否拥有其应得的份额??要收集哪方面证据?
参考答案:补充:从你的说明来看,要想推翻你爷爷的遗嘱是比较困难的。只能主张在你爷爷去世之前,你父亲对这栋房子有部分的权利。不过根据情况以及法律的规定来看,这个是不大可能的,因为这个是单位分配给你爷爷的个人财产,而且产权证上是你爷爷的名字,并没有任何表明共有的情况。虽然由于你父亲的原因而多分了一部分面积,但是对于多分的这部分,你父亲也是无权主张的,如果单位发现你父亲并不与你爷爷一起居住的话,那么单位是可以收回房子的,而不是由你父亲还主张这个权利。所以你父亲要想取得这个房子的产权,是比较困难的了,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你父亲对房子的权利。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祝你们好运。
如果你爷爷对这套房子拥有产权的话,那么这栋房子就作为你爷爷的遗产,按照你爷爷的遗嘱进行继承,你父亲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房屋。
如果这栋房子还有别人的产权的话,那么你爷爷的遗嘱只能对属于自己的部分进行处分,对于他人的份额,是无法通过遗嘱进行处分的。
由于你说的不太清楚,我也只能分析这么一点了,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