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我06年7月1日起与公司签订了3年合同,现在由于工作状态和环境等等原因想离职,如果我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是否需要全额赔偿违约金?如何书面提出?公司存在扣押毕业证的现象,对于降低违约金是否有帮助?谢谢!
参考答案: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如果单位存在上述情况之一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违约金。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则根据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仍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提前三十日通知,而且还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主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
公司扣押毕业证的现象是否达到“威胁”的程度?是否达到让你不得不为其公司服务的程度?如果是这样,你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以其无理扣押你毕业证为由让其归还毕业证并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