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电脑被同学给偷了 !!!!!1
我的同学因在长沙没有找到工作,住在我的房子里面,吃住都是我的,但是他称我去朋友家喝喜酒时,把我的电脑和书全偷走了,价值8000千多元,至今找人不到,但是我知道他家里地址和他的身份证号码,请问大家,我怎么起诉他,他会被判什么刑?
参考答案:看看这个:
一、 盗窃是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违法行为
盗窃行为是有一个显著的特征是:采取秘密的手段和方法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已有,这是盗窃行为与抢夺、抢劫行为的区别。
(1)、抢夺罪:趁人不备,抢夺他人财产
(2)、抢劫罪: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抢夺他人的财产。
1、 盗窃金融机构,如银行、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
2、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如古墓等
3、 数额巨大是指5000元至2万元
4、 数额特别巨大指3万元以上
5、 多次盗窃指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6、 盗窃罪罚金应在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以下
备注:案例公析:
二、偷窃行为和盗窃罪所承担法律后果
1、 偷窃少量的公私财物,情节轻微尚不能以刑事处罚的,依照 1994年5月12日《治安管理条例》第23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能以刑法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1) 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2) 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3) 诈 索公私财物的
(4)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三、 对有盗窃行为人员处罚:由市、县公安局、公安分局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a) 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人员应用以下程序
(1)、传唤: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可以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2)、讯问: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讯问。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讯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3)、取证: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帮助。
(4)、裁决: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处罚条例有关条款;
(5)、依处罚条例适用拘留处罚的,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b) 如果盗窃一定数量的公私财物,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能构成盗窃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一年盗窃三次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限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无期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
所以 上面说的半年是不可能的
8000已经是属于数额巨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