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服务业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小弟最近有一难事:我们聘请事务所CPA协助工作,事后他们开发票,我们给他们支票。但是,他们把发票给我们后,在我们给他们开出支票之前,我们把发票弄丢了。按程序,没有发票入帐,我们无法开支票给他们。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重开发票?对方发票存根复印件加盖对方收款章?
大家觉得呢?谢谢~~~
参考答案:一般这种情况,对方是不会同意重开的,因为重开之前他们要挂失,还可能因此受到税务局的处罚。
普通发票丢失,可以用对方的存根联复印件入帐,由对方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不是收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