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工伤吗?如何处理
大家好!
我一朋友在工地上班是个焊工,前段时间因
在工作中烧伤了手,一直一来都是自己看医生,
花了一仟多元至今未好。因看病请了十几天假,
结果呢,工地不但不给付医疗费而且让他离职,
更可恶的是干了这好几个月的工资也说不给了。
这种情况是不是该告?这场官司应该怎么去打,
请各位高人指点,感激不尽!急!
参考答案:一般建筑行业很少正规签订劳动合同,以此逃避属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责任。因为劳动法和配套法规规定对于雇员的行为,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除非能证明雇员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因此,你朋友属于工伤,可以要求雇主赔偿。
即使和雇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需要到工地找几个证人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是让他们证明你朋友是在工地上工作劳动的就可以;或者如果你能够拿到工地上的写有你朋友名字的工资发放单等证明,则更有说服力。
如果雇主拒绝承担责任的,你朋友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要求劳动仲裁,然后凭仲裁裁决要求雇主赔偿;再次拒绝的,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最后,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