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法律咨询,欠钱不还!
律师您好
网友您好
是这样的,我小姨借了朋友10万元,很早以前的事情了,93年的事情! 借了那人10万元,后来告上法庭过,法庭也判了那人还钱,但是那个人一直没还钱,说没钱.现在2007年了过了很多年.当然证据法院的判决书都有的,但是现在那个人找不到了,请问该怎么办呢?我需要向哪里诉讼或者该怎么办呢?
参考答案:补充:你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还真是不好解决了,因为法律是有时效性的,对于个人的权利,法律是保护的,但是不是一直保护下去的,如果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当事人由于疏忽挟带,不行使权利的话,过了这个期限,法律就不再保护了。但是法律虽然不保护了,你们的权利仍然存在,只是属于没有法律保护的自然权利了,仍然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但是如果对方不履行的话,也没有其他办法了。你们现在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试试,看法院会不会受理,如果你们存在其他合理理由没有行使这个权利的话,法院也有可能会受理的。祝你们好运。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你这个事情,已经不是诉讼的事情,而是执行的问题了,因为已经到法院起诉过,而且法院已经判决了,所以不能就同一件事情重复起诉的。
其实你们在判决下来以后,就应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有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在判决生效后1年内申请执行,如果你们的判决已经生效了好多年的话,那么你们已经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了。也就是说,你们的权利已经不受法律保护了。
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