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案列
A有子B,B与C结婚,有一子D,
1)A配偶已死。B先于A死,假设A有10万,请问C,D各得多少?及理由
2)A配偶已死。A死后.B死,但还未分割,请问C,D各得多少?及理由
3)A配偶未死.以上情况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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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1、根据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以如果C尽了赡养义务,则C、D可以任分一半。如果C未尽赡养义务,则D可以代为继承10万,C没有继承权。
2、这属于转继承。相当于同一财产发生两次继承。没有特殊规定,按照法定继承,C、D各得5万。
3、A配偶未死,如果10万元为A与配偶的共同财产应当先分割共同财产,即只有5万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如果是分割后的遗产,那么10万可以作为分配的遗产。1)则第一种情况中,如果C进了赡养义务,责A的配偶、C、D每人分得1/3。如果C未尽赡养义务,A的配偶、D每人各得1/2。
2)第二种情况,则首先A死,A的配偶与B,每人分得遗产的二分之一。接着B死,A、C、 D每人分得B遗产的三分之一。根据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继承的遗产无特别约定,属于共同所有,所以先分割共同财产,再由A的配偶、C、D共同继承。则如果按照10万继承,A的配偶得大约5.8万左右,C得3.3万元左右,D得9千。如果以五万继承,A的配偶可以得到7.9万元左右,C得1.66万元左右,其他的有D得。
你啊。题目出得含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