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我82年结婚;84年的时候,因为拆迁由我公公婆婆自拆字建了83平米的房子;到89年析产:土地使用证换了我们名下;现在想离婚,公公婆婆要收回原来的83平米房屋;请问:各位这样合理?
参考答案:如果在析产时土地证已经换到了你们名下,从法律上可以做二种理解:一是析产时已经明确该房屋归你们所有;还一种理解是可以视同为公婆将该房屋赠与给你们。
不管怎么理解,既然已经在你们名下,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现在已不能收回。
不能因为夫妻双方目前要离婚就想收回该房屋,没有任何依据的。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