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收据丢失,可否挂失或补办?
我是04年考取某所学校的硕士研究生(自费)且入学时一次性交齐三年学费15000元。07年我获得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公费),即硕士三年级直接转为博士一年级,校方承诺返还一年学费,但是我不慎当初入学时的学费收据丢失,校方称没有收据,不返还学费,可是学校是有我当时交费的存根的,请问校方此举是否合理,我应该采取什么方法索回学费?
参考答案:依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和制度,当时收你学费的学校有义务为你出据证明,若你遇到其拒绝,还可以用民事诉讼法寻求法院的帮助。
对你“问题补充”的回答:
如果是正规学校,学校就有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校方更改存根几乎是不可能的。你到校方复印存根遭到拒绝,你可以把这件事向校方的主管部门反映。如果还遭到拒绝, 你在这所学校读书时至少有学生证之类的证件吧,这就是最基本的证据,你的同学就是最好的证人, 到此你就应该去法院提起诉讼,你的律师会依法去办理这些事情的。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这里继续提问,你会得到帮助的。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