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为经商目的与某年3月向李某借款5万元邀约1年后还款
并在还款期限来临之前张某与该年的9月将自己的房子赠与起12岁的儿子,并办理了过产手续整个过程均由张某一手包办,对词李某也知晓,还款期限满后,张某已无多少资产可供清偿李某向张某的赠与行为,并用该赠与的房产清偿字的债权,张某的代理人则提出,李某的撤消权已经超过法定的1年除讼期间,法律不与保护,试问此纠纷该如何解决?
各位大哥大姐帮忙,给你准确答案,谢谢了
参考答案:撤销权确实从知情起一年内行使,此为除斥期间。
现在李某已丧失撤销权,只能再寻找其他可能执行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