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帮忙分析一下!关于劳动维权方面的
在工厂里因为两个人打架,一个妇女和一个男的,女的被打伤,送到医院检查是轻度脑震荡,并有颅骨挫伤,住院一周花费4000元,请问厂里该不该负责任?(打架原因为男的当时去翻这个女的抽屉找东西,抽屉里有好多合格证等东西,这个女的是组长所以不让他翻,就这样一拉一耸就打起来了).
当时厂里送医院了,所以就没报警,但一周后出院了,厂里一直不给报医药费用!请问这事怎么解决?
请帮一下忙说清楚点,在此深表谢意!
参考答案:(1)首先要先认定是不是工伤。法律规定,在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工作以及由领导指派完成其他工作的;或是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或部门领导指定,但从事维护本单位或社会利益工作的,出现人身伤害时应认定为工伤。因此就要看女的维护合格证等东西是不是职责所在,如果是职责所在,就认定为工伤。如果不是职责所在,就要看所维护的合格证等东西是不是公司的不公开材料,如果公开就会对公司造成损害的话,就是工伤;如果公开对公司没有造成实质影响,甚至有些相关文件是违法的话,就不是工伤。
(2)此外,如果能证明单位的摆设不合理,有不安全因素,极容易造成员工伤害的话,也可以作工伤认定。
(3)如果是工伤的话,就不是连带责任的问题了,而是单位直接负赔偿义务,单位赔完后有权向男的请求赔偿。
(4)所以,女的的责任以及所保护的证件的性质是本案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