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大营税案的事情,国家为什么要牵扯上外贸公司,这个事情还有完没完,国家什么时候可以给个定论.
这事我有所了解。事情发端于一批企业的“异地出口”。从2004年开始,北京、天津、山东皮草出口数量激增,这些地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返还企业出口退税几十亿元,造成地方财政负担过重,但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并不在这些城市,即出现了跨地区采购产品出口而产生的征税与退税不一致的矛盾。这个问题引起有关部门关注,经调查这些皮草企业多数来自于河北枣强县,因此怀疑枣强县皮毛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给出口企业用于骗取退税。
扯上外贸公司,是因为外贸公司为自己一点“私利”,让本地财政背上了“退税”的负担,引起了当地政府的不满。外贸公司代理出口,退税的钱是要给生产厂家的,自己只能得到一点代理费。2004年时国家规定出口退税的退还款国家拿75%,地方拿25%,为了减轻地方财政的压力,2005年1月1日起,国家又执行了中央和地方按92.5:7.5的比例,并规定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省以下出口退税分担办法,但不得将出口退税负担分解到乡镇和企业,不得采取限制外购产品出口等干预外贸正常发展的措施。
但是,由于当地皮毛加工企业出口量较大,衡水市财政拿不出来应由他们承担的出口退税款,最后只返还给企业部分出口退税款。据不完全统计,到2005年底,衡水市财政欠当地企业出口退税款高达5.3亿元。
拖欠出口退税款一事引起当地企业的强烈不满,便开始纷纷通过各种渠道在本地加工生产后运到外省市去出口,也有企业减少了自己的出口量。这种作法的结果是,企业加大经营成本,政府也有损失。
简单说,就是大营的生产企业不满意当地政府拖欠退税款,而把货物委托外地外贸公司如北京、天津、山东的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大量的出口又导致这些地方的政府觉得自己掏钱贴了外地企业而心生不满,最后导致大营税案。
什么时候有定论,我想在三月以后吧。现在政府忙17大去了,没时间过问。
除非能证明外贸公司有虚构报关、低价高报、少量多报等违法行为,或者明知增值税发票虚假不实而接受并用于退税,否则外贸公司没有任何责任。所申请的退税还该退。不退是政府不作为,不退还要乱吓人搞人就是政府乱作为,所造成的损失须由行政诉讼解决。现在税务局有些乱搞,动不动就以势压人。希望大营税案引发税案诉讼,以正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