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哥救命呀!关于房子的问题,跪求最好的解决方案!拜托了!
我们是前几天交了首付买的房子,到今年年底交房,现在什么都没有,合同上、发票上都是写我们俩的名字,我和我朋友的,
现在银行要我们去公证俩人的财产还是什么的,我们俩还没去呢,现在闹翻了,交首付的钱都是我出的,
她也答应办理一些手续来把房子的产权给我,我们现在该去办理什么呢??
怎么样才能把合同里面的她的名字以及发票上她的名字去掉?或者怎么样到我拿到房子的时候不会产生其他的事情,房子的产权归我的,但是现在我们什么都写俩人的名字,真够麻烦的!
我只有这些分数了,谁给最好的答案,都给谁了!
跪求最好的解决方案,拜求各位了!
参考答案:首先你咨询开发商,商量看看能不能改名字(情况要和他们说明)
第二,如果同意的话那你就省力简单了,出示证明。然后上当地房管局和土地管理局更换名字(一般开放商同意的话事情基本都是他们帮你去办的。例如到房管局什么的。你只要出示证明就可以)
第三,如果开放商不同意,那么只好当作二手房过户到你的名下,百分之8(好象具体我也忘记了)的交易费是逃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