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案例分析
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后来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合同经同意解除,请分析本案当事人的请求权.
参考答案:根据《票据法》第十三条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所有债务人(一切前手)请求付款,包括张某和李某,不受该二人解除合同的影响。
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后来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合同经同意解除,请分析本案当事人的请求权.
参考答案:根据《票据法》第十三条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所有债务人(一切前手)请求付款,包括张某和李某,不受该二人解除合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