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法官,请问在这个案例中谁是凶手?(欧美经典案例)
这是比较经典的欧美刑法案例:
有3个探险家,分别是A、B和C。他们在沙漠中偶然遇到,A与C有世仇,A就在C的水壶中放了剧毒;B也想杀C,就把C的水壶壶底打了一个洞,不一会就流完了,到后来,C渴死在路上,离大本营只有一英里的距离。
请你来判断,谁是凶手?如何判刑?
参考答案:1和2都是犯罪。
1是故意杀人未遂。1有毒死3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犯罪行为(投毒),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的犯罪要件。但是由于其自身以外的原因(2倒掉了1的水)而没有发生毒死1的结果。所以是未遂。
2是故意杀人,在区分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的问题上。我认为是直接故意,因为2的明知3没有水的情况下会渴死(结合沙漠旅行的特定环境),有意倒了3的水,是希望3被渴死。属于明知其行为的结果,还希望这个结果发生,符合直接故意的要求。
两人不成立共犯。
以前我回答过的 ,我第三次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