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帐款为负数,可以记入其他应收款吗?或者记入营业外收入?
不可以。
应收帐款核算的款项基本的性质是企业正常的主营业务例如销售产生的应收债权款项,而其他应收款则是这些业务以外的比如资金拆借、备用金核算等等的业务所发生的款项,所以两者性质不一,是不可以混合核算的。
至于应收帐款出现负数,正常来说是企业收到了客户的预付订货款,应算作企业的“预收帐款”。在企业平日的帐目核算上,如果此类事项不多,是可以混合在“应收帐款”科目中核算,但在填列报表的时候需要将其进行重分类单独列示。如果,在会计期末,该笔货款对应的存货已经发出,该款项就需要调整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当然,如果这笔款的付款方最后既不要货也不要钱的话,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就是有了一笔意外之财,此时应计入“资本公积”,而不是“营业外收入”,但要记得此时应扣留33%的企业所得税计入“应交税金”或“递延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