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男女双方都不是深圳户口,是否可以在深圳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废止)和《婚姻登记条例》都规定,婚姻登记的双方都必须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在《婚姻登记条例》出来之前,一些地方,包括深圳,实行了一些便民措施,只要双方在户籍所在地出了相关证明和委托书就可以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出台,民政部和广东省民政厅对新《条例》的一些解释中,有一个是要求地要严格执行“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这一条。所以,结婚的男女双方都不是深圳户口,应该是不可以在深圳登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