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权益是否要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与男子平等都有的财产权利。结婚、离婚后都,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但是要是宅基地审批不符合当地有关政策和国家有关政策,而不给审批,是否侵犯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呢?
参考答案:不能视为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
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关系到一个法理学的问题,即法的价值的平衡。论述起来可能会有很多学术性概念,艰涩晦懂,很难在这里给你一个很完整的解释。
举个例子吧!某已婚男甲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此时,其妻的性权利因丈夫被剥夺人身自由而得不到行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说剥夺了已婚男甲人身自由的国家侵权。这是在不同的法益之间寻求平衡时,法律做出的当然判断。
您所说的这个事情,简单的来看,宅基地审批不符合当地有关政策和国家有关政策,使得申请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做出的判断当然是要维护当地有关政策和国家有关政策的权威,而不能因为个别人的利益受损就判断相关政策侵权了,从而应该修改了。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