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载所需的工商注册信息是否用营业执照就行呢?
我由于跟我以前的公司有劳动合同上纠纷,现在要申请劳动仲载,但需要所在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所以我想请问一下,申请劳动仲载所需的工商注册信息是否用营业执照复印件就行呢?
参考答案: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位于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阳、石景山、丰台区的中央和市属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四、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五、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六、仲裁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诉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七、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手续: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当事人提起的纠纷必须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
2、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劳动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若不在同一地区的,则由劳动者一方的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
3、仲裁时效问题。提出仲裁请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要提交仲裁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二、仲裁费:
仲裁费由申诉人预缴,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两部分, 受理费的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处理费由仲裁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收取。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