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解释一下,这什么情况?谢了
我的朋友打架进了拘留所,据说公安局什么通知都没给,总说要判要判,可是又说保一个人出来要6万,这叫怎么回事儿啊?是不是这明摆着就是要钱呢?那这样的话,会不会就没什么多大事儿啊?
参考答案:先要弄清楚是什么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如果涉及到伤害而刑事拘留,那么公安机关应该在3日内应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浦批准,检察机关应在7日内做出决定,而且刑事拘留有7种形式,只有具备其中之一,才可以拘留,否则不能拘留。要钱是不是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往往是要这么做的,建议你还是找找人,否则就算没多大事,也会很被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