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经营权该归谁?
男方与前妻生有一女二子均已成人,女方与前夫生有一子并带在身边抚养,二人结婚后生有一女尚小.男方突然离世,生前所承包的两项建筑工程尚未完工结帐.现在男方的儿子和女方均想去继续完成工程.请问从法律角度来讲谁可以继续经营?
参考答案:我看懂了,依照我国继承法遗产的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虽然工程不属于遗产范畴,但这两个工程意味这一大笔钱,无论谁经营,工程所得的一部分(指男A已经付出的劳动应该得到的报酬)就是遗产,假设该工程值100元,A已经付出了60%的劳动,工程完工后A应得60元,那么这60元就是遗产,至于应该由谁来继续经营,我认为你们要自己去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