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贸易中laycan与layday的区别?
layday: 租船受载期
例如某船的受载期LAYDAYS为2月5日至10日,即该船2月5日至10日这一期内的任一时刻到达指定地点且作好一切受载准备,程租人则有义务接受此船。
即2月5日至10日期间内(包括5日与10日当天),皆可受载,船东有义务把船在此期内赶到指定地点且作妥一切受载准备,而程租人有义务在此期内给船受载。2月10日也可开始装货, 至于装货规定在何日结束则是另一回事
Laycan: layday and cancling date 的缩写。
以一段日期作为受载期,过此期限,程租人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如LAYCAN 2月5日至10日,即2月5日为程租人必须开始受载的第一天(若船按时按条件抵达) ,10日为最后一天,过了10日,程租人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ps:
租家只有权对迟到船解除合同而无权对船东索赔其损失,除非由于船东违约而使船迟到。杨良宜先生列举了多项租家可能会提出的证明船东违约而使船迟到的事项, 如(1)不合理绕航; (2)准许上一租家多走一个不合法的航次;(3)不必要的修理;(4)在租约中不予免责的错误。
参考资料:《租船与航运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