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 试用期合同问题!!!!!!!!!!!!!!!!
但是合同里有一条是如果辞职要提前15天提出 被准许后才可以离开 不被允许就要等合同旅行完才可以 这样合理吗 还有一个在我们的合同里有一条是要收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滞压金,在以后的工作中分2~3次在工资中扣除,这样是不是合理
问题补充:这样的合同签了以后 生效吗 这个合同是公司打印的 怎么知道他有没有法律效力
我们的工牌收了100元的压金 而且收据里没有写受款人的姓名 只有一个公章 这样合不合法 而且押金的钱还是补助里扣除的(培训期的补助:试用期前有23天的培训) 谢谢了
参考答案:1、你们劳动合同关于“辞职要提前15天提出 被准许后才可以离开 不被允许就要等合同旅行完才可以”的条款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收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滞压金”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3、这样的合同签了,违法部分的条款是无效的,其他条款是仍然有效的。
另外,按照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合同是公司打印的只要不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仍然是有法律效力的。
因此,你可以按上述规定,到劳动局投诉,要求维护你的权益。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