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情况算上门抢劫?
不久前,我半夜熟睡之际遭遇入室盗窃的小偷。我惊醒之后与之周旋。他保证不杀害我,我也不大喊大叫。在其胁迫下,我从壁橱找到绳子,他就用绳子反绑我的双手,双脚随后也被捆住,丝巾勒嘴。小偷扬长而去。我挣脱捆绑后报警。本案仍在侦破当中。从警方获悉,若小偷抓获,以入室盗窃之罪名起诉。我想问为什么不算上门抢劫呢?怎样的情况算上门抢劫?
参考答案:一个案件性质的认定,应该从犯罪的构成要件入手,我们首先来看看盗窃罪和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1)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2)客观上实施抢劫了公私财物的行为,且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等手段;(3)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主观上有抢劫的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由此可以看出,本案嫌疑人明显不属于秘密窃取财务,而是使用胁迫的手段限制被害人,使之不能也不敢反抗,应该属于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