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企业之间发生纠纷时仲裁委员会是怎样仲裁的?还有”仲裁”是什么意思?谢谢!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所谓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纠纷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方作出裁决,纠纷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仲裁有以下几个特征:
(1)仲裁是一种灵活、便利的解决纠纷方式。仲裁的灵活性、便利性主要表现在: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仲裁,有权选择仲裁员,有权协议约定仲裁程序,可以不公开审理从而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等等。
(2)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当事人的自愿体现在仲裁协议中,也就是说,纠纷是否可以进行仲裁,以是否有仲裁协议为前提,有了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受理,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就不予受理。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将某一项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仲裁协议,可以在纠纷发生前达成,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达成。
(3)仲裁是一种第三方公正活动。进行仲裁的第三方是仲裁组织。仲裁组织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对双方纠纷事项进行裁决。承担仲裁任务的组织是仲裁庭,也可以是独任仲裁员。当事人一般有权选择仲裁员。
(4)仲裁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仲裁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和答辩、庭审、调查取证等等。常设仲裁机构中的仲裁规则,就是关于仲裁程序的具体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案件特点的仲裁规则,还可以就其中的其些规则另作约定。
(5)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性,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表现在;当事人一旦选择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者所作的裁决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否则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也是仲裁与调解的区别所在。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
1994年7月,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仲裁法》,该法1995年4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与施行,使得我国的仲裁制度得到了统一。
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我国仲裁法适用的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消费者与销售者和生产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纠纷,就属于这类纠纷,因此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
此外,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不能进行仲裁的纠纷有两大类。一是与身份权有关的纠纷,包括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养纠纷,二是由强制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纠纷,主要是指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同时还必须明确的是,我国《仲裁法》中规定了一项重要的仲裁制度,即“一裁终局”制度。“一裁终局”是指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还可以就该纠纷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的程序
首先是申请。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称申诉人、被申请方当事人称为被申诉人,申请仲裁也称为申诉。申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劳动争议由直接利害关系的职工或企业、事业、机关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帮工、学徒。
(2)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
(3)申诉的条件属于仲裁机关管辖和受诉仲裁机关受理的范围。
(4)必须在申诉时效期限内申诉。申请仲裁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
其次是受理。仲裁机关接到当事人申诉后,应当自首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申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第三是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应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一人和仲裁员二人组成,首席仲裁源主持审理。仲裁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简单劳动争议案件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命中裁员独任审理。
第四是调查取证。这是关键的一步,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有权向有关单位查阅有关的档案、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有权向知情人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五是开庭。仲裁庭应当于开庭前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申诉人可以缺席判决。仲裁庭有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以及告知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其他权利和义务。要开展仲裁庭的辩论,促使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
第六是先行调解。仲裁庭开庭需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是裁决。调解不成时,仲裁庭即应进行仲裁裁决。裁决数据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如果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是送达与执行。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应当送达给当事人双方并在法定期限内生效。生效的裁决,当事人必须自觉旅行,如果不履行,当事人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是仲裁收费。仲裁收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仲裁费一般实行申请人预交,仲裁后, 由败诉方负担或由双方依责任大小分担。
第十是仲裁案卷材料整理存档。结案后由书记员按照一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归档,分为正卷和副卷。正卷包括调解书、送达书、送达回证、申诉书、答辩书、委托代理书、各种调查笔录、庭审笔录等材料;副卷则包括:则包括:立案审批表,调查提纲,庭审提纲,阅卷秘鲁、汇报笔录等。
第十一是仲裁监督。仲裁机关结束庭审,做出裁决或者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直到裁决书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如果发现仲裁裁决或调解书确有错误,应当提起仲裁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