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收取押金等,扣压证件”。在劳动法第几条
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
第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