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政治会议的问题!
1.都说是第X届X中全会,请问其中的2个X是怎么回事?
2.党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是不是同一个会议?
3.3届人大是什么时候开的?它有什么政策?
参考答案:1、全国代表大会称为“届”,按照党章规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中”;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因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在此期间至少要举行五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第X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称为x中全会。
2、不是。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它行使国家立法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决定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即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和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上述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它的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组成。他们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两个月举一次,重要日常工作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的委员长会议负责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现任委员长是吴邦国。
党的代表大会是分别由各级党的组织,依照党章规定,选举代表出席,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党的代表大会分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党的基层组织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程序及内容如下: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四)修改党的章程;(五)选举中央委员会;(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3、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4年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首次提出“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即: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会议还分别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觉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和1965年国家预算初步安排的决议。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和1965年国家预算的初步安排。
会议选举刘少奇为国家主席,宋庆龄、董必武为副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刘少奇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会议还选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了周恩来总理提出的国务院副总理、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等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通过了刘少奇主席提出的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人选;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和法案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