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名制是不是林奈首创的
是的
林奈是瑞典生物学家,生物分类法的创立者。
1707年5月,林奈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牧师家庭。由于父亲爱好园艺,他从小就受到父亲的影响,对树木花草十分热爱。他进入大学后开始钻研植物学。当时,博物学家们已经采集了大量的动植物标本,但对这些标本的分类整理却相当混乱,人们找不到一个固定的分类标准,动植物的定名更是莫衷一是,无法统一。林奈决心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分类方法,改变这种混乱状况。
经过认真阅读前人的著作和到野外四处采集植物标本,林奈提出了以植物雌蕊和雄蕊的数目进行植物分类等许多新观点。他一生中论著达180种之多,其中《植物种志》一书,他从1746年开始写作,1752年脱稿,历时7年。在这本著作中,林奈提出了植物学名命名的法规——双名制。所以,近代分类学一般从1753年林奈发表的《植物种志》作为纪元。
在林奈提出双名制命名法之前,生物学家往往根据植物的表面特征来描述植物,有的采用单名法(只用一个属名);有的采用双名法(一个属名加一个形容种的性质的词);有的采用多名法(一个属名再加上几个形容词)。而且“一名多种”、“一种多名”的现象十分严重。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迫切需要一个各国生物学家所承认和接受的共同科学语言。不少科学家曾尝试过进行命名法的改革,但他们所建立的命名法,均因较复杂的原因,没有被各国科学家所接受。
林奈提出的双名制,即每一个物种可以用两个拉丁字去命名它,属名在前,种名在后,学名就是属名和种名的组合。例如家猫的学名为Felisdomestica,其中Felis为猫属(共26种),domestica是种名,拉丁语为“家养的”意思。再如黄瓜的学名为Cucurmissativus,前者为属名,后者为种名。这种命名法,使人一目了然,精确又简短,因而被各国生物学家所接受并公认为生物命名法规而沿用至今。
林奈把毕生的精力投入到分类学的研究与实践之中,对分类学作出了巨大的贡献。1778年1月10日,这位杰出的博物学家因患中风而逝世,终年7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