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是否犯罪??
一个人在酒店工作,工作上便利使他能够时常从消费的客户那里弄到发票(客人消费后直接付帐而未要发票,他则冒替客人在酒店开发票),之后他将发票按面额收取4~5%的费用卖给别人.发票面额从几千到几万不等,而且干过很多次,这样是否是犯罪.犯什么罪?
参考答案:这跟刑法规定的不一样,刑法上规定的是未使用的发票,目的是逃避国家税收.你这里说的是已使用过,开过的发票,还不至于犯职务侵占罪和非法出售发票罪.
但是这一行为肯定违反了国家发票管理规章制度,发票并没有反映票面上所记载的情况,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还没有严重到犯罪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