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重复缴纳增值税的问题,急!
我单位是一般规模纳税人,上月忘记开了2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上个月已经按照当月的销售收入缴纳了税款,请问如果在这个月把20万元的发票开完,会不会造成重复交税?怎么做帐务处理才能不用重复交税?谢谢!
参考答案:比较麻烦,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限和发票开具的时限规定,两个时限应该是一致的,因此开票和记帐应该在同一月份。
上个月没开票但已经记收入并已经申报纳税,本月接收上月申报时税务机关进行“一窗式”比对,由于申报收入大于开票收入(这部分收入应该是填在附表一的第四行),接收申报没有问题;下月接收本月申报时就会出现申报销售小于开票数额,“一窗式”比对是不允许的(如果不填在附表一第一行,申报的收入正确,但小于防伪税控的报税数,“一窗式”比对不能通过;如果填上这部分收入满足了和报税数一致的“一窗式”比对要求,但造成重复纳税)。还是与税管员联系一下,说明情况,寻找解决的办法。